这个事情是合理的,在连云港市,个人发布的出售出租信息很短时间内就看不见了,而中介可以替你发布,当然换了联系人。买方只能看到中介的信息,中介也不干啥,就带人看看房子,一共收入2%房价佣金。当收入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时候,就会出现跳单的事情。
中建澜溪苑售楼部小编先说答案,有风险。风险主要来自您是不是够专业,能够发现房东的问题。主要是产权是否明确、是否有抵押等。
再有就是交接过程中的风险,交房、户口迁移等是否顺利,如何约束。如果房东不配合,直接去法院打官司?自己和房东共同拟定的合同是否完善(房产中介提供的都是制式合同,涵盖了双方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)。
在最重要的议价过程中,直接和房东谈价格,出现僵局时怎么办?为什么在各种谈判中,双方能拍板的人都不露面?中建澜溪苑售楼部小编觉得就是防止在出现僵局时,没有回旋余地。
在办理各种手续及贷款时,当双方对某项程序产生认识冲突时,谁的说法正确?找百度,还是各种打电话各种问?房东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忍受这个过程?在实际操作中,房东可以很容易的把属于他那份的中介费转移到买家身上。谁买都是买,为什么一定要卖给你?